释义 |
法律分析: 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来源包括按人员定额从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中列支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都在专用基金中核算;按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在有些具体支出项目上,福利基金和福利费也可以合并使用。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三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