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工要去惠州社保局备案的,应当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还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孕妇产检手册。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职工有缴纳生育保险的,在生育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怀孕后,应当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然后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以下材料的: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需有本次怀孕的审批)以及孕妇产检手册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职工生育后,应当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职工在生育后,有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然后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1、生育费用是可以报销的,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这些费用都是可以向社会保险机构报销的。 2、职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应当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