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谁 |
释义 | 法律分析: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一、图片修改到什么程度不侵权 随便修改他人图片不管改到什么程度都涉嫌侵权,著作权侵权的行为有: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邻接权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二、著作权合理使用类型 著作权合理使用类型是: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网络侵权行为包括什么 网络中的侵权行为包括: 1、网上侵犯别人人格权; 2、网上侵犯作权: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如下: 作者身权:出版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 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汇编权、翻译权等应由作权人享有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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