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公司合并账务处理方法是什么? |
释义 |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购买法和权益联合法,两种方法在会计处理、经济影响等方面存在差异。 合并账务报表一般由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制作,有时会设置专门的合并报表会计岗位。在合并账务处理过程中,不允许虚假账务和逃税行为。 法律分析 一、两公司合并账务处理方法是什么? 购买法和权益联合法是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合并准则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前者采用类似权益联合法,后者采用购买法。两种方法在具体的会计处理、产生的经济影响、理论依据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 第一,购买法。购买法把合并方取得被合并方净资产看成是一项交易,同企业购置一般资产的交易一样,没有本质区别。因此,购买法要求按公允价值反映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并将其公允价值体现在合并方的账户和报表中。购买成本按作为对价付出的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计入,购买成本与取得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由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大多属于非关联企业之间的合并,作价往往是以市价为基础,交易相对公允,所以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权益联合法。权益联合法把企业合并看成是各参与合并企业的经济资源的联合,是股权联合行为,不是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净资产的交易行为。因此,计价基础不应改变,合并方取得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应按原账面价值反映,合并方所取得净资产的入账价值与进行合并作为对价付出的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调整所有者权益的相关项目,不确认为商誉。通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发生在同一集团内部企业之间,属于关联企业之间的合并,作价的公允性较弱,所以采用权益联合法进行会计处理。 二、合并账务报表是谁做的? 实务中一般是先由B公司把C公司并进来,B公司出具了合并报表之后,A公司再把B公司并进来。实际工作中,有可能会出现B和C公司财务是同一班人马,或者A和B公司的财务坐在同一个办公室,因为是同一集团下的,这种情况下就看内部的分工安排了。也有可能是一个人把所有的合并工作都做了。有些集团公司就是单独设置一个合并报表会计岗位的。 合并账务的报表一般都是由公司专门的财务部门进行做表的,有的公司会专门设置一个合并报表的会计岗位的。合并账务时,不能够做假账和偷税逃税。 结语 合并账务处理方法的选择和合并账务报表的编制是企业合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购买法和权益联合法是两种常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它们在具体的会计处理、经济影响和理论依据等方面存在差异。购买法将合并视为一项交易,要求按公允价值反映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并确认差额为商誉;而权益联合法将合并视为股权联合行为,要求保持原账面价值,调整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合并账务报表的编制一般由公司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有时会设立专门的合并报表会计岗位。在合并账务处理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能做假账和偷税逃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章 国有资产监督 第六十七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或者通过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由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维护出资人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二章 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九条 企业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一)违反法律、法规被责令撤销。 (二)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解散。 (三)依法被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章 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拟任命或者建议任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任命或者建议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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