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品有问题厂家销售员有责任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若消费者所构成的产品出现问题,则厂家所聘用的销售人员一般是没有责任的,通常应当由生产厂商承担责任。《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一、三无产品报警有用吗 有,可以报警处理。相关法律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二、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情形有哪些? 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情形有: 1、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2、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5、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等。 三、如果衣服质量有问题,可以投诉商家吗? 可以投诉。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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