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些人会收养孩子,因为其中一方无法生育或是看到了孤零零的孩子而觉得可怜。养子与亲生的孩子之间是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其中最大的区别是在血缘关系上。但除此之外在法律上面人们也好奇它们的区别。 养子与亲生的法律区别是什么 继子女的形成是因婚姻关系,而养子女的形成是因收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养子与亲生子之间在法律上面的关系或是权利等有什么不同,可以在收养孩子之前找个专业的律师详细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养子与亲生的法律区别或是法律上收养孩子的程序,可能你还不了解这时可以找网律师一对一为你讲解。
该内容由 苑海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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