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由什么组成 |
释义 | 委员会由公务委员及公众委员组成。市委副书记、市长季建业任委员会主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泽光,副市长陆冰,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徐锦辉任委员会副主任。城市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城市治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许卫宁兼任办公室主任。另外,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将以公开征集及评选的方式产生。 一、公众委员的资格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熟悉南京情况,了解城市规划、建设或管理方面的基本常识,具有南京户籍或在南京实际居住5年以上; (三)关心本市城市治理工作,敢于坚持真理,自愿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且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五)能够自觉遵守市城治委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能够保证参加市城治委的各项会议等活动; (六)专家代表应当在其专业领域具备较高水平的理论研究或实践成果。 二、公众委员的推选程序和报名办法 (一)符合聘任资格条件的公民,由其所在单位书面推荐报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治办);市民代表,可由所在街道、社区、业委会等单位推荐; (二)市城治办将材料汇总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政府遴选。经市政府按照界别公平分配的原则遴选后,由市政府颁发聘书,聘为委员;其名单在市城管局网站以及本市主要媒体上公布; (三)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4月15日。推选表可在南京市城市管理局领取,也可在南京市城市管理局网站下载,请将推选表按要求填好后送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公众联络处。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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