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鉴别劳动合同的猫腻? |
释义 | 如何鉴别劳动合同的猫腻?如何鉴别劳动合同的猫腻一、口头合同这类合同双方只有口头承诺和约定,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文件,更没有双方签字认可,如果发生纠纷,对方会以此保护自己的利益并指责你空口无凭,无据可查,更有甚者会否认双方之间已建立的劳动法律关系事实。二、空白合同所谓空白合同,就是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等内容不事先填写,却让劳动者在姓名处签名。而伴随着空白合同的违法行为,必然是不把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因为空白劳动合同一旦交给劳动者,其事后填写的内容必将引发争议。不把空白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违法企业的目的,就是在日后发生劳动争议时,想怎么填就怎么填,怎么有利企业就怎么做。因此,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把自己的合法权益交给了企业,任人宰割。三、简单合同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缺少必要的细节。甚至部分条款不清不楚,比如劳动者的待遇,比如对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和违约等行为的追究条款等等......一旦发生纠纷,双方难免扯皮。四、抵押合同是指少数用人单位会要求劳动者把自己的一些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等)、财物作为抵押之后才能上班。当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务工者时,就以种种理由不退还抵押财物。《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五、双面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合同,仅由用人单位保管,用来应付检查;另一份是不合法律规定的真合同,由双方各持一份,实际执行。这样的双面合同不能真正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所以一定不能签订这样的合同。六、“生死”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合同中要求劳动者“出现伤病自理,如有意外企业概不负责”等。这类用人单位多出现在建筑、采矿等高危行业。这样的合同作为劳动者我们不要签,但在这里也想告诫这样做的用人单位或者用人单位有此想法的某些领导,其实这样的条款即便是约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也确认签字盖章了,但这样的条款是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无效条款。七、“暗箱”合同这类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边倒。有些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在合同中,只从企业的利益出发规定用工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而很少或者根本不规定用工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八、卖身合同具体表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一切行动听从用人单位安排,一旦签订合同,劳动者就如同卖身一样完全失去行动自由。在工作中,加班加点,被强迫劳动,有的单位连吃饭、穿衣、上厕所都规定了严格的时间,甚至要求几年内求职者不能跳槽至同行业内工作。九、霸王合同霸王合同,是指普遍侵犯合同制定者相对方权益,减轻或免除制定者方责任或义务的合同。这种合同只从单位角度出发,求职者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十、外文合同这种情况多出现于外企,若用人单位表示自己只能签订外文合同,这时候一定要警惕。如因日后劳动纠纷双方要打官司,外文合同仍需翻译成中文。当劳动者本人并不擅长外文时,高昂的专业翻译费用往往会让人头痛。签外文合同时,最好提出再签订一份中文劳动合同,这样,就可以避免因语言之间的翻译不同而产生不一致,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当然,劳动者也可要求对方出示相应的中文版本的劳动合同,否则可以拒绝签订。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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