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股东知情权?知情权的内容包括哪三类? |
释义 | 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按照公司类型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其分别由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账簿查阅权和检查人选任请求权三项权利所组成。股东知情权所包含的内容有查阅权,复制权,公司信息接收权等相关权利,股东可以查阅复制的内容包括公司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像是监事会会议记录,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此外公司的财务问题像是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本等,公司均具有知情权,股东的其他合法权益也受法律保护。 一、股东知情权内容具体包括: (1)查阅权 股东查阅权的对象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在股东知情权的内容中,查阅权处于股东知情权的核心地位。 (2)复制权 股东复制权的对象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3)质询权 质询权,即公司股东就公司特定事项请求公司予以解释的权利。 注意:质询权行使的主要时间和场所就是公司开股东大会的时候。 (4)公司信息接收权 公司信息接收权,从公司角度而言,就是公司的强制信息披露义务。 二、除了知情权股东还有的权利 1、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2、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3、行使优先购买权。 4、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5、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6、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 三、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董事会、股东会和监事会都属于公司的重大会议,此外还有向公司的财务问题等,这些都属于重大事项,股东均具有知情权,但是股东行使知情权也不是完全不受限制,为避免股东滥用权力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可通过公司章程约束股东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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