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属于双务合同么? |
释义 | 赠与合同通常而言是不属于双务合同的,而是属于单务合同。赠与人的义务是赠与财产,而受赠人的权利是接受赠与、获得财产,符合单务合同中一方为自己设定义务而使对方享有权利的特征。 一、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是否能否撤销 不能。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规定。所以,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但是在具备法定事由时,即便是经过公证的赠与,赠与人也是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的。这里的法定事由具体包括以下三点:(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赠与之后可以收回吗 首先,何谓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其次,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按照以下规则行使: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的撤销。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赠送的财产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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