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吗? |
释义 | 赠与合同不属于双务合同,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赠与人的义务是赠与财产,而受赠人的权利是接受赠与、获得财产,符合单务合同中一方为自己设定义务而使对方享有权利的特征。 一、济南房屋所有权赠与登记办理要多久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二、赠与合同中哪个是债务人呢 赠与合同中一般来说是没有债务人的。 这个主要是属于无偿性质的受赠,即使是有偿性质的,那么这个也不是债务人的范围,赠与合同和债务关系是不一样的。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属于典型的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不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一方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则相反。 三、民法典对赠与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对赠与的规定是这样的: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2、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3、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4、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6、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7、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8、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9、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10、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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