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公积金提取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成都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提取:如果您曾经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房屋,可以通过还款提取方式将公积金提取出来。这种方式需要提前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2. 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如果您需要购买、建造、翻修或大修自住住房,可以通过该方式将公积金提取出来。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购房合同、房屋翻修合同等。 3. 租房提取:如果您在成都市租房,可以通过该方式将公积金提取出来。需要提供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4. 退休提取:如果您已经退休,可以通过该方式将公积金提取出来。需要提供退休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5. 外地购房提取:如果您在成都市以外的地方购买了房屋,可以通过该方式将公积金提取出来。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未在本地或异地重新设立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的; 5、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7、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8、发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0、本市无自有住房的; 1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提取方式需要提供不同的证明文件,具体的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不同的提取方式对提取金额也有不同的限制,需要在申请前仔细了解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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