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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粮食补贴少了找哪个部门投诉
释义
    粮食补贴少了找哪个部门投诉?
    粮食补贴款少了可以找财政局部门投诉。可以先找乡财政所问问情况,要是得不到解决的话再向市以上财政局的经济建设处或纪检委投诉。
    粮食补贴的工作程序有哪些?
    1、补贴面积调查:由财政所驻村管乡员会同村委会干部上门逐户调查并登记填写《粮食种植面积登记表》;
    2、补贴面积公示:将登记完成的《粮食种植面积登记表》张榜公示七天,接受农户监督;
    3、补贴面积核算汇总:将公示无异议的《粮食种植面积登记表》核算汇总;
    4、补贴面积系统录入:将各农户补贴面积录入“一折通”系统;
    5、补贴面积上报:将审核无误的补贴面积上报区财政局;
    6、补贴资金的发放:根据上报面积,按当年国家规定的补贴标准换算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各种植农户存折账上,补贴发放过程结束。
    粮食补贴目前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1、基层财政所建设严重滞后,由于粮食补贴涉及千万种田农户,粮食补贴数据极其庞大而繁琐,而配到的办公设备太少,造成一台电脑、一张桌子办公轮流操作,大量的计算都是通过手工完成,甚至有的管乡员连基本的办公设施都没有,只有将补贴资料带回家中操作,这样势必会对整个粮食补贴工作带来延误和无谓的失误。现代化的此刻,而基层财政所还停留在半自动化办公与手工结合这样尴尬的条件。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决定补贴工作的效率。
    2、待遇过低,难以留住人才。由于基层财政的特性,补贴工作是个下乡走村串户很辛苦的事情,有的村落路途遥远,如果租车或骑摩托车的话,费用无法承受,如靠自行车或走路,吃饭又是个问题,这是个困扰基层财政职工两难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把财政工作当副业,补贴工作委托村干部,自己出去打工创收这样非常不好的社会现象,造成社会上部分人对财政所的误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七十七条 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合法要求的权利,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给予答复。
    第七十八条 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农民权益的,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主管机关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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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3: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