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剖腹产产假多少天 |
释义 | 产妇的产假应当根据剖腹产的原因来进行产假长短的确定。这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1、因难产或顺产可能影响产妇的生命健康等因素被迫选择剖腹产的应以难产标准来确定产假,即女员工享受113天产假,其中产前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因产妇或家人喜欢某个日子或时间而选择剖腹产的应以顺产标准来确定产假,即女员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一、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1、生育医疗费。 女员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员工个人负担。 女员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员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员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二、产假时间 1.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三、产假休假时间 1.女员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2.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法律依据】: 《女员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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