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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治安案件简易程序
释义
    一、治安案件简易程序是什么
    1、治安案件简易程序如下:
    (1)受理。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2)调查。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3)决定;
    (4)执行。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二、办理治安案件回避有几种
    以下情况下治安案件需要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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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