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在同一时间内签订两个劳动合同? |
释义 | 劳动合同不可以同时与两家公司签订,因为劳动合同鉴证是实名制的,身份证号重复不可录入电脑,同时缴纳两份社保也不可行。劳务合同是独立经济实体单位间达成的,不属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有特定性,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且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不可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兼职需遵守合同条款。 法律分析 一、可以同时签订两个劳动合同吗? 1、不可以同时和两个公司同时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单位要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就需要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劳动和同进行鉴证,现在劳动合同鉴证都是实名制的,都是全国联网的,录表的时候,需要提供你本人的身份证号,身份证号重复是不可以录到电脑里的,所以不可能同时和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社保同理,不可能同时缴纳两份社保的税的。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一般情况下,因为劳动合同的所具有的法律效应和对劳动者本身的相关社保待遇等情况的约束,是不可以同时签订两分劳动合同的,在司法实践中,公民常常出现兼职的情况,但一般情况下,也是在另一份工作的闲暇时间进行合法的劳动活动,避免出现违反劳动合同中条款的行为。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包括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情况。因此,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同时与两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和对劳动者相关社保待遇的约束,为避免违反劳动合同条款,公民应在另一份工作的闲暇时间进行合法的劳动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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