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规定成都公积金贷款要求如下: 1、职工要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2、职工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并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款。 3、还要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职工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而且个人信用良好。 5、要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以及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上海买房资格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住房公积金能贷款吗 可以贷款,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是允许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 1.具有所在市各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申请人及所在单位按规定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必须是购买自住住房,且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同意以所购住房的全部产权作贷款抵押。 5.申请人有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20%的资金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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