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 公司法 》第4条规定了股东享有哪些权利,即:“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具体来说,股东的权利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股东身份权。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公司需要给他一个类似于“ 身份证 ”这样的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 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而 股份有限公司 应当向股东出具“股票”。这是证明股东持有股份的凭证。 第二,参与决策权。股东依法出资,就应该享有参与决策公司大大小小事务的权利,包括制定和修改 公司章程 ;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请求撤销或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等。 第三,资产收益权。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拥有对公司财产的分配权利,包括分配公司利润、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权利。 第四,知情权。无论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都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第五,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为了保持公司管理层的稳定,所以一般发生股权流转时,或者公司打算增资扩股时,通常允许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或者优先认购新股。 除此之外,股东还有退股权、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利益的人提起 诉讼 等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