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上海外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条件 1.上海外地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条件 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2.已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3.首次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或医院外来护工参保缴费。 二、上海外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簿首页和有个人姓名的页面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复印件; 4、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本人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上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 5、委托他人办理手续的,另需携带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市居民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另需携带: ①结婚证书复印件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 ②本市居民的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 7、非本市户籍医院外来护工首次缴费的,另需提供个人书面申请。 三、上海外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来网站进行法律咨询,我们将有律师给你提供专业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