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聘用制书记员是否会被下岗? |
释义 | 聘用制书记员会下岗吗 聘用制书记员会下岗。 聘用制书记员其实是合同制,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法院书记员身份。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聘用制书记员会下岗吗 聘用制书记员会下岗。聘用制书记员其实是合同制,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法院书记员身份。 书记员的职责是什么在法院 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聘用制解除合同多久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聘用制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聘用制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聘用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可以单方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该内容由 张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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