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期间准备的调解协议书需要进行公证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调解协议书并非必须进行公证,但公证可以使协议具有更强的证据力。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调解协议应当记载调解的内容,由调解员、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应当向当事人宣读调解协议的内容。调解协议书可以由当事人自行起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证机关应当依法对公证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公证机关认为需要现场勘验、调查的,应当通知公证申请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应当配合。”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过公证的文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综上所述,律师会见期间准备的调解协议书并非必须进行公证,但如果需要加强协议的证据力,可以进行公证。公证机关在进行公证时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同时当事人也应当配合公证机关的现场勘验、调查。经过公证的调解协议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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