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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谅解书是谁出具的
释义
    刑事谅解书由被害人、或者监护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被害人亲属来签。刑事谅解书属于单方出具的一种法律文书,属于单方行为,只要出具就具有法律效力,无需双方当事人签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该内容由 王婧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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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5:4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