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投资保险产品相对于其他投资渠道的风险较小。尤其是在一些长期的储蓄保险中,收益稳定可预期,具备保值增值功能。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投资保险产品的收益也受市场变化的影响,不能完全排除亏损的可能,在购买之前需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产品特点和风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保险标的的性质和被保险人的意愿,对保险标的或者意外事件事故等风险进行保险。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条 证券市场是保证证券买卖活动进行的机构和设施的总称,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第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存款人的要求和协议,按照存款人的指示使用存款,保证存款人的权益不受损失。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自愿缔结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诺言。各方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根据诚信、公平的原则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