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流程 |
释义 |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流程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提供纸质材料到市监局办事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 (3)审核; (4)通过邮寄送达或到办事窗口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五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二、特种设备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特种设备办理需要的条件: 1、具有法定资格,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照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设备; 2、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合法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特种设备,符合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监督检验且检验合格;需要首次检验或超过定期检验周期的,还需经检验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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