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自2018年10月1日起, 郑州 市的 医保报销比例 提高了。如参保居民利用中医药服务治疗项目住院的 医保 待遇报销水平也有所提高。2、自2019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 的参保人员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在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规定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参保居民使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 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定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