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认定和赔偿 |
释义 |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赔偿如下: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承担4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3、对于具体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交警队申请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 一、交通事故起诉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二、交通事故起诉要的材料如下: 1、起诉状;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票据及证明材料; 4、司法报告。 总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承担4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对于具体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交警队申请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 一、人身损害赔偿分配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可以根据机动车损害赔偿来确定分配标准: 1、如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的,那么: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2、如是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那么: 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 负主要责任者承担70%-80%; 负同等责任者承担50%; 负次要责任者承担20%-3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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