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上有身份证号码吗 |
释义 | 出生证明上没有身份证号码。在上户口后,派出所才会编制小孩的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是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 身份证作用如下: 1、选民登记; 2、户口登记; 3、兵役登记; 4、婚姻登记; 5、入学、就业; 6、办理公证业务; 7、前往边境管理区; 8、办理申请出境手续; 9、参与诉讼活动; 10、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11、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12、办理个人信贷事务; 13、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14、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 15、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 16、提取汇款、邮件; 17、寄卖物品; 18、办理其它事务。 出生医学证明注意事项如下: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为了保证出生医学证明有效性,保存时候应该待印章晾干后妥善保存,不可折叠,撕开,或过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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