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拒收法院传票的后果有三种: 1、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可以 拘传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 传唤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拘传使用戒具等强制方法,迫使被告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询问。 2、被告拒收传票并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一旦判决生效,原告就可以申请法院对被告采取 强制执行 措施。 3、如果是原告拒收法院传票的,法院可以直接按撤诉处理。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 诉讼 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 证人 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