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果需要出庭审理案件没有出庭的,人民法院会出传票传唤当事人出庭审理,拒收传唤的后果如下:(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示经许可中途退庭,按撤销处理;(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缺席判决。(3)、当事人必须出庭,经传票传唤后,仍然不出庭的,可以拘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