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右转弯后方车辆从右侧超车谁责任 |
释义 | 右侧超车追尾属于超车人的责任。 前方车强行变道造成后车追尾事故责任划分标准的方式是: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右侧超车固然是违返交通法的,但如果对方不承认的话,且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对方车辆当时的动态的话,一般会做成主次责任,也有可能是同等责任。 因为你车右转,别的车辆还可以从你右侧超车,说明当时你车行驶的位置距路边还有空隙,不是靠近路边右转,所以交警也很难判断。有可能会认定为同是转弯车辆之间的小摩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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