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作期间出车祸,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鉴定为工伤的,可以主张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 赔偿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侵权赔偿和工伤待遇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不能相互取代。劳动者获得两份赔偿是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冲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