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权利类型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规定明确,10类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证分几种类型 不动产证分十种类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规定办理登记: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森林、林木所有权;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5、建设用地使用权;6、宅基地使用权;7、海域使用权;8、地役权;9、抵押权;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规定,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不动产具体有哪些 不动产包括各种建筑物,如房屋、桥梁、电视塔,地下排水设施等等。 以不动产设立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自抵押登记时设立。法律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条 10类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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