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代表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以及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 |
释义 | 一、法定代表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法定代表人表见代理应当具备如下构成要件: 1.存在代理人无代理权。如果代理人实际拥有代理权,则为有权代理; 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这是表见代理成立的主观要件。即相对人不知道行为人所为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3.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存在客观事由,并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是成立表见代理的根据; 4.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行为。相对人虽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但最后并未成立民事行为,不发生表见代理。表见代理依法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即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被代理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变更或消灭相应的法律关系。 二、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 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承担者:被代理人对相对人(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对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无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的费用返还请求权。 三、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 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在于: 1.概念上的区别 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的现象。 2.构成要件上的区别 3.法律效果不同 无权代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有两种: (1)本人追认。《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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