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共同共有房产继承方法如下: 1、共同共有的房产继承首先还是按照遗嘱继承; 2、如果没有遗嘱的依次按照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继承; 3、如果共同共有房产的其它产权人有争议的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她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房产继承过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共同共有,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共同共有一般是基于共同生活、共同劳动而产生,如夫妻共同共有、家庭共同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的使用、处分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