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办理离婚需要哪些东西 1、办理离婚需要以下东西: (1)户口本; (2)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两张; (5)离婚协议书。除此之外,还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楚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办理离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办理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应当已经依法登记结婚; 2、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 3、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且男女双方亲自前往登记机构申请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