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考虑提起行政诉讼之前,应该首先确定自己是否有诉讼资格,即是否为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行政行为是否已经生效。其次,应该了解当地法院的管辖范围和诉讼程序,并确定适用的法律法规。最后,需要考虑证据的收集和维护,以及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和成本。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行政相对人提起的行政诉讼,应当是受到行政行为损害的权利和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请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或者请求确认他们与行政行为的法律关系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行政行为决定或者处理的行政案件,经当事人申请或者依法认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诉讼请求人不具备诉讼标的或者诉讼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