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未满十八岁是由其法定代理人办理迁户口的相关手续,先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其次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等材料,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之后,最后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