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醉驾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酒精含量的定量检测方法 1、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法 目前普遍采用的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有半导体型和燃料电池型两种。半导体型是以氧化锡半导体作为传感器,在一定温度下,它对酒精高度敏感,酒精浓度越高,其电阻率越低,电阻率的大小转换为数字信号反映呼气中酒精的浓度。燃料电池型是用燃料电池酒精传感器作为气敏元件。在特种催化剂的作用下,进入气化室的酒精充分燃烧转变为电能,酒精浓度越大,产生的电能也越大,电能的大小转化为可视数字信号反映呼气中酒精的浓度。 2、顶空气相色谱法 该法运用叔丁醇作为内标物,是精确定量测定血液或组织器官中的酒精含量的常用方法,该法具有法庭证据效力。其原理是,在含有酒精的检材中,加入一定浓度的叔丁醇作为内标物,置于顶空的瓶中。在一定温度下,酒精和叔丁醇挥发成气体,进入瓶子的顶空部分,当达到气——液平衡时,气体中的酒精和叔丁醇的含量与检材中的酒精和叔丁醇的含量成正比。抽取一定量的气体进行气相色谱分析,根据酒精和叔丁醇色谱峰的峰面积对比来确定检材中的酒精含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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