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为七级伤残的,除了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还应当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