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烟草稽查有权利到住宅搜查吗 |
释义 | 烟草稽查没有权利到住宅搜查。一般的烟杂店,经营区域和生活区域往往是连在一起。烟草执法人员只有权力在经营区域行使职责,绝对不准进入生活区域。一方面应该把两个区域区分开来(比如卷烟不要存放在床底这类地方),同时,如果执法人员试图进入生活区域时,不听劝阻可拨打110。 烟草稽查大队的职责是稽查违反烟草管理规定的相关行为,比如贩卖假烟等等,一般来说,只有依法查扣涉案物品的权力,但是要注意一点,如果烟草稽查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所查获的例如贩卖假烟的数量、金额等已经达到了我国刑法中关于犯罪的相关规定,也可以暂时扣留嫌疑人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具备下列要件才构成非法搜查罪: 1、非法搜查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公民的人身权利; 4、客观要件即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行为。 二、非法搜查主要有三种情况: 1、无搜查权的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个人,为了寻找失物、有关人或达到其他目的而对别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 2、有搜查权的人员,未经合法批准或授权,滥用权力,非法进行搜查的; 3、有搜查权的机关和人员不按照法定的程序、手续进行搜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及领导体制,依照《烟草专卖法》第四条的规定执行。设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县,由市、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烟草专卖工作,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第七条 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 (三)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领取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应当向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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