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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释义
法律分析: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手段,与此相对应,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手段。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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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3: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