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咸阳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需要多久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二、咸阳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受理条件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公布) 第八条,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除外;法律法规设置前置许可的应先取得行政许可资格)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五)有必要的场所。 三、咸阳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法律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十条第一款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法律、行政法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