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倒签合同的意思是什么? |
释义 | 倒签合同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项目合作,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补签合同的现象。倒签合同大部分产生于与企业日常经营生产密切相关的项目中,而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管理的认识存在误区、企业内部管理疏漏、投资计划安排滞后、合同审批时限延迟等是发生倒签合同的主要原因。 一、我拒交物业费的要求是否合理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拒交物业费是合理的,反之不存在下列情况的,则不能拒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 2、将房屋出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小区物业服务不好。 二、空白合同仲裁后悔了怎么办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是属于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的情形,所以签了空白劳动合同违法。空白合同、倒签合同等情况下,用人单位方面举证不力,因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往往要承担赔偿二倍工资的败诉风险。 三、合同倒签有哪些风险? 倒签合同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 2、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补签合同违反公司的合同管理规定,导致合同管理质量及效率的下降,扰乱企业正常的管理秩序。 3、存在企业内控审计风险。 4、存在财务信息失真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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