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怎样区分产品的保质期和保存期 1、产品的保质期是产品在正常条件下的质量保证期限。《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的保质期由生产者提供,标注在限时使用的产品上,在保质期内产品的生产企业对该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或明示担保的质量条件负责,销售者可以放心销售,消费者可以安全使用。 2、保存日期是指产品的最长保存期限,超过保存日期的产品失去了原产品的特征和特性,丧失了产品原有的使用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保存日期的最后一天也称为产品的失效日期。 《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3、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超过保质期食品如何处理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有关标准规定,食品保质期是指食品在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保质期由厂家根据生产的食品特性、加速实验或测试结果进行确定,相当于企业针对产品对消费者给出的承诺——在此期限内,食品的风味、口感、安全性各方面都有保证,可以放心食用。 保质期由两个元素构成,一为贮存条件,二为期限,二者紧密相关,不可分割。贮存条件必须在食品标签中标注,通常包括:常温、避光保存、冷藏保存、冷冻保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