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自愿,不得强迫或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婚姻应符合一夫一妻制,不涉及直系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和精神病,如果有这些疾病,可以通过长效避孕或结扎手术后结婚。 法律分析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民法典》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是通过法律将结婚决定权完全赋予当事者本人。实践中如何认定当事人的合意?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要有表示结婚意愿的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法律对结婚年龄进行规定,也是许多国家立法上的通例,法定婚龄的确定,均受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自然因素,即人们的生理和心理的发育状况和成熟程度,这一点受地理环境和气候的影响很大。二是社会因素,即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条件,如政治、经济、人口状况、道德、宗教和风俗习惯等。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农业经济,就实行早婚政策,婚龄普遍较低。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4、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5、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民法典只进行了原则规定,没有具体列举。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结语 结婚自愿,法律保障。《民法典》明确规定,结婚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得强迫或干涉。合意需具备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和法定形式。婚龄限制男22、女20周岁,考虑生理、心理发育和社会因素。一夫一妻制基本原则,禁止直系血亲及三代旁系血亲结婚。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需医学检查证明。法律保护婚姻自由与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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