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改姓需要公证。自然人在成年后,可以自行通过姓名变更手续,来更改自己的姓名。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这种变更姓名的行为,虽然仅依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生效,登记姓名的变更,必须经过登记,非法变更登记程序不生效力。改姓的流程如下: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