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巨大数额是多少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挪用资金罪巨大数额是多少 1、在挪用资金时如果说挪用的金额在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就属于数据巨大,同时在刑法中也是规定了如果说挪用公司的金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就属于数额较大,那么在挪用本单位的资金超过了五千元,并将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后都是会立案侦查的。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的规定,即以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决定》 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决定》 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 1、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两者的相同点是犯罪主体上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客体上侵犯的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两者的区别是: (1)两者的主观目的不同,职务侵占罪以非法占为已有为目的,而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只是暂时借用本单位的资金,没有永久占有的故意。 (2)两者的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既可以是本单位的资金,也可以是本单位的实物。而挪用资金罪只能是本单位的资金。挪用单位实物一般不构成犯罪。 (3)两者在“数额较大”的下限规定上不一致,挪用资金犯罪的规定数额要高于职务侵占犯罪。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的规定,即以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决定》 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决定》 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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