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黑龙江回原籍高考最新规定 |
释义 | 及外来人员及随迁务工人员的有关政策。 以下是2022黑龙江省异地高考新政策,及外来人员及随迁务工人员的有关政策。为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规范我省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 除符合教育部有关报名条件外,其户籍、学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一)考生户籍属我省久居且考生出生前父母户籍落户我省 (久居是指出生落户我省且户籍从未向外省迁移过); (二)考生父或母属我省市(行署)及以上人事、组织部门 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本人户籍随父或母落户我省的; (三)市(行署)及以上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法 定代表人,其子女随父或母落户我省的; (四)考生父母一方为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转文职人 员),考生因父或母随军将户籍落户我省的;考生父母双方为我 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转文职人员),考生随父母将户籍落户我 省的;考生户籍在我省,其父母一方为部队复员、转业军人且户 籍落户我省的; (五)考生因父或母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 - 3 - 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本人随父或母将户籍落户我 省的,父或母及本人户籍在我省 2 年以上(含 2 年,从高中毕业 年份 9 月 1 日往前推算),考生须具有我省 2 年学籍且高级中学 阶段在我省连续实际就读 2 年(从高中毕业年份 9 月 1 日往前推 算),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六)考生因家庭变故(指父母离异、病故或意外死亡), 本人随父或母落户我省的(父或母原户籍为我省),如因父母病 故或意外死亡,考生随法定监护人落户我省的,父或母或法定监 护人及本人户籍在我省 2 年以上(含 2 年,从高中毕业年份 9 月 1 日往前推算),考生须具有我省 2 年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 我省连续实际就读 2 年(从高中毕业年份 9 月 1 日往前推算), 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七)原户籍为外省的考生,考生父或母及本人落户我省的 (第二条中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况除外),考生须具有我省高中 3 年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我省 连续实际就读 3 年以上(考生实际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必须 一致); (八)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 须具有我省高中 3 年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我省连续实际就读 3 年以上(考生实际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必须一致),父母在 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还在打印吗?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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