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根据我省实际,在经济待遇、落户、居留与出入境、保险与医疗、住房、税收、编制岗位与职称评聘、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
 一、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和转学办理程序:
 (一) 高层次人才子女直接申请入读我省小学、初中、高中 一年级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按管辖范围向拟就读学校的 主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 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转 学的,按省和市县有关学籍管理规定的程序办理。
 (三) 省、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核验证相关证明及入 学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安排意见,并通知有关学校办理入 学手续。
 二、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转)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 我省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材料;
 (二) 户籍证明;
 (三) 居住地证明;
 (四) 转学申请表。
 三、高层次人才主要指:
 1、引进的A类(大师级)人才
 2、B类(杰出)人才
 3、C类(领军)人才
 4、D类(拔尖)人才及我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引进的紧缺人才
 5海归人才或签订劳动合同的博士研究生。
 【法律依据】:
 《海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
 第七条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根据我省实际,在经济待遇、落户、居留与出入境、保险与医疗、住房、税收、编制岗位与职称评聘、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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