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孩跨省转学需要以下手续: 1、家长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填写《转学申请表》,递交转入学校。 2、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及有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 3、转入学校向家长开据《转学受理回执》。 4、转入学校与对方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在学籍管理系统办理上报并审核。 5、转入学校向学生家长开据《转学办理通知单》,并告知家长与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局联系办理网上审核(同意)及调转学籍档案手续。 6、转入学校持《转学申请表》 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 休学的条件如下: 1、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统一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2、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 3、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学生休学情况要记入学生登记表(或学籍卡),医院等出具的有关证明应附在学籍管理档案后。 综上所述,休学需要符合学校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家长或学生咨询学校教务处或当地教育部门,以确保休学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